价值评估

价值评估

日期:2021-08-30

       一、专利评估定义
       专利权评估(专利权价值评估或专利评估或专利价值评估,以下简称“专利评估”)是按照评估目的,选择评估适当方法、以一定的评估流程、评估标准和规范,对专利权(专利))进行预测、估算、得出评估值,为专利权所有人或使用人确定其专利价值的经济行为。
       二、专利评估目的
      我国专利申请与授权逐年快速增长,专利应用也在不断的深入,专利评估目的有:投资入股、转让、交易、贷款、拍卖、许可使用、质押抵押、入账、清产核资、侵权赔偿、融资等。
       三、专利评估步骤
       评估公司接受委托、评估人员明确评估对象及了解评估相关情况、签订业务约定书、委托方准备资料、评估专业人员现场工作、全面了解评估对象、与被评估单位相关人员充分沟通、确定评估方法、进行市场调查、相关行业经济调查和分析、搜集整理必要的资料、按照确定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计算、由项目小组汇总给项目负责人、项目负责人撰写报告、检查分析后提交第二及第三级审核、向委托方提交报告初稿征求意见、完成并提交正式评估报告、评估项目所有资料归档。
       四、专利评估方法
       专利评估通常的评估方法有成本法、市场法、收益法。
       1. 成本法。成本法是指在专利开发、研究、申报过程中,发生的全部材料消耗、试验器材的使用、设备和固定资产使用及成本分摊、人工工时等费用资本化金额。
       2. 市场法。市场法是指通过同类专利近期市场交易价格,并对选取的交易与评估对象专利进行比较,进行因素比较、分析,对价格作修正调整,从而确定评估对象专利权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。但因,相同或相近的同类专利在市场上很难找到,所以市场法在对专利权评估基本上不适用。
       3. 收益法。收益法又称收益还原法或收益本金化法,是专利评估中常用的方法之一,也是国际上公认的评估基本方法之一。收益法是对评估对象的未来收入、成本、费用、税金进行合理预测,计算正常净收益,选择适当的折现率或资本化率,将其折现到折现到评估基准日后累加,用于计算评估对象价值。收益法评估三个基本参数预期收益额、未来收益期、折现率。适用前提:评估对象未来预期收益、成本可量化,在较长时间内具有连续性的收益,评估对象技术在预测期内权属有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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